快递员帮他人代购含依托咪酯电子烟,为“尝鲜”先是自己吸食,后又加价卖给下家从中牟利。近日,海南省临高县禁毒办对外披露了这起案件的详情。
涉案人王某懿,被捕前为临高县某邮政所快递员,今年3月21日,吸毒人员林某杰想要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便联系王某懿找人购买。后王某懿以800元现金在临高县波莲镇古柳村附近的一条公路旁从上家苏某伟(另案处理)处购买了一支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后,为“尝鲜”私自吸食了十几口,再以880元的价格贩卖给林某杰,王某懿从中获利80元。后涉案人员被警方查获。
此案由临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自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临高县第二思源学校的100余名师生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庭旁听。
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懿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供稿:临高县禁毒办】
布告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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