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4年前,昆明市滨江俊园1期3栋1楼1名业主拆除了房内多面墙体,并向地下挖了1米多深的空间,楼上100余户业主担心房屋安全,向多个部门反映投诉。后来,双方又经历了法律诉讼。直到最近,1楼被挖空的地面和墙体终于得到恢复。
案情 1楼住户私改房屋 191户业主集体维权
在滨江俊园1期3栋1楼,杨某家门口贴着一份签发于2024年3月25日的公告书,这就是该栋楼业主们期盼了4年的执行方案:因杨某拒不执行,现由人民法院直接委托第三方,按生效判决,对杨某私自改动的部分逐一恢复。记者在现场看到,恢复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记者在现场看到,当年被改成落地门的地方现在种了一棵芭蕉树,这是根据图纸恢复的。当时窗户被拆了一半放了个浴缸,回填层往下挖出一个挑空,现在地面拉平了,回填层填起来了,墙体是新砌的,胶也是新打的。
“我们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可以改造回原来的样子了。那么高的楼被‘挖墙脚’,以前感觉很恐怖,现在填起来就有点安全感了。”维权业主说。
时间回溯到2020年7月28日,在滨江俊园1期3栋1楼住户杨某家,当时房内正在施工,1楼原本的地面被下挖1米深,还加装了楼梯,小平层秒变大跃层。
“他们原来没做防水,水全部浸进来,我东西全淹坏了。”该房屋的业主杨某称,下挖回填层是为了重新做防水工程。
楼上业主发现,杨某不止挖了地,还拆了墙,开了一道门。“我们越住越担心,真的不敢住了,心发慌,就怕楼往这边倾。”
2020年8月12日,辖区城管部门下发了2份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杨某将房屋恢复原样,但杨某拒绝整改。
2021年,在该栋楼其他191户业主的集体要求下,小区物业公司作为原告,向1楼业主杨某提起民事诉讼。
2021年7月1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杨某进行装修的行为未严格遵守之前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滨江俊园管理归约》约定,超出申请装修范围和内容,对原告物业公司告知的禁止行为和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通知置之不理,其已构成违约。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杨某在限定期限内将私自开挖的全屋地面及违规开设装门部分、违规改变的房屋结构恢复原状。
杨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2年3月1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二审判决生效后,杨某还是拒绝执行。每次判决生效后,我们都给了她自动恢复时间,她一直拒不执行。后来,她又要求再审,法院又发回再审,再审还是维持原判。这样案件就进入了执行阶段。”维权业主介绍。
进展 几经波折等来“安全”结论
由于杨某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期间,为排除房屋安全隐患,法院委托第三方对业主最关心的安全性问题进行了专业鉴定。
鉴定机构分别在2023年8月和12月对房屋进行检测。鉴定报告显示,杨某前后对房屋做了10项改造,其中拆了5面半墙体,拆了原建筑地坪并挖出地坪下回填土,整体下挖深度900毫米。
2024年,鉴定机构给出鉴定意见:杨某拆除的墙体为填充墙体,未对房屋整体结构造成影响;杨某下挖的地未对房屋整体结构造成影响;房屋按原设计方案恢复后,可安全使用。
“这栋楼到底安不安全,原来我们心里没底,有了报告后,这个顾虑打消了。”维权业主说,这几年的维权很不容易,有些业主从最初的积极维权到逐渐沉默,也有些业主选择低价出售房屋,搬离小区,现在终于等到房屋安全的结果,要感谢很多人。
“要不是一些热心业主持续不断地呼吁和努力,要不是当时住建部门让她停止施工,要不是媒体及时曝光,不会有现在的好结果。后面,法院的法官也为我们做了很多努力。”一名业主说。
一家住户装修,100余户业主跟着担惊受怕了4年,几经波折才等来“安全”的鉴定结果。
“我们出钱买的房子,1楼住户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不考虑别人,这是很不道德的。”业主们表示,“人人都要知法、守法、懂法,要给社会一种正面引导。大家都要勇敢行使自己的权利,你不努力我不努力都等着搭别人便车,这个事儿永远没有人管。”
这4年,对3栋的其他业主来说,绝不只是一场旷日持久的邻里纠纷。业主们说,之所以选择一次次站出来维权,不仅是维护自身权益,更希望大家的经历能给其他人警醒或鼓励。
释法 违规装饰装修危害公共安全 致人重伤死亡可判处死刑
搬新家、装新房本该是开心事,但也应该意识到,“我家”不仅是“我”家,1栋楼里还住着其他人。事实上,顶层加盖、底层挖地、中间楼层砸墙的业主如今并不少见。装修改造的“度”到底在哪里?除了法律的红线、物业的标准,是否也该考虑他人?
北京中闻(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安建指出,在住宅装饰装修过程中,如果不遵守相关规定,违规进行装饰装修,可能存在多个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若装饰装修行为损害其他业主权益,则需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无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规装饰装修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装饰装修是群众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项建设工程,律师建议大家如果要进行装饰装修,一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进行,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本报记者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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