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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5月18日推出对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等措施之后,7月24日,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推出降低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允许一名直系亲属共同参贷等5项措施,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降低购房者经济压力,刺激住房消费,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活跃和发展。
一是降低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二是增加贷款额度计算倍数。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25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提取记录或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30倍。
三是允许直系亲属共同参贷。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允许一名直系亲属共同参贷,以提高实际贷款额度,减轻还款压力。
四是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异地缴存职工在庆阳市购房申请贷款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办理“商转公”等方面与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不再提供本地联系人。
五是优化二手房贷款流程。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签订《庆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备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采用资金监管账户交割房款的,公积金贷款须划入监管账户;自行交割房款的,公积金贷款须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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