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这两天,可能都关注到“人大女博主举报导师性骚扰”事件,一度在热搜第一挂了很久。
7月21日晚,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生王迪在微博发布视频,举着身份证,实名举报人大文学院原党委书记兼副院长、自己导师王贵元教授性骚扰。
视频中,王迪晒出录音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称自己自2022年被王贵元性骚扰且强制猥亵;并被要求发生性关系,因自己拒绝,两年多来一直忍受打击报复,并被威胁不能毕业。
自己忍无可忍,退无可退,因此发声,自己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要求依法依规惩治王贵元,并更换指导老师。
图源:微博@人大维泉博士生王d
中国人民大学发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连夜开展调查核实。昨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其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同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并将问题线索依法反映给有关机关。
图源:微博@中国人民大学
昨晚北京海淀警方发布情况通报:针对“一高校在读学生举报其导师涉嫌违法”情况,海淀公安分局已依法介入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工作中。微博随后被@新华社转发。
图源:微博@新华社
从举报到学校回应,再到调查结果公布、警方介入,事件朝着向好的方向发展,但关注和讨论,不能止于此。
当我们把事件一些关键词放在一起,依然觉得不寒而栗:
名校导师,65岁高龄对和自己孙女差不多年龄的学生,要求做父女和夫妻;
被猥亵后,2年多的忍受,直至忍无可忍,退无可退;
“假如扩散不开,只有死路一条”的孤勇,好不容易读到博士,十几年学生生涯一朝断送,背后父母和家庭的期待变成伤痛;
事件引爆热搜后,大家对“文科性骚扰不断、理工科牛马遍地”已是隐秘共识的悲哀认同;
不只是她一个人,日后千千万万个身处导师绝对权力下的硕博生,未来在何方……
图源:微博@人大维泉博士生王d
在这些关键词串起来的思考背后,在网上潮水般的对“勇敢”的夸赞之外,我们需要看到有违师德、甚至涉嫌违法背后:
学生维权发声的艰难与风险,万人之下的导师制下师生权力的绝对不对等,高校对教师规范和处罚制度的不完善等等。
1
师德失范和涉嫌违法事件频频发生
如果大家还有记忆,距离上一次学生举报导师性骚扰引爆热搜,仅仅过去3个月而已。
重庆师范大学学生王某称,自己在导师黄某某的诱骗下多次与其发生关系,甚至被灌醉后失身;
对方还以各种理由让自己给黄某某当小三,做他的干女儿。因担心学业受影响,她长期隐忍未举报,直至答辩完成才鼓起勇气。
重庆师范大学24年3月31日发布情况通报称,关于网传该校退休教师、美术学院原院长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事情,学校已于2023年9月开展调查,并依规依纪对黄某某进行了严肃处理:
党内严重警告,降低退休待遇,从三级教授降为四级教授。
对处理结果,我们不予置评,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而事件另一个细节,让人不忍。
“担心学业受影响,直至答辩完成才鼓起勇气举报。”
图源:微博@重庆师范大学
我们不妨再结合23年另一个所大学曝出的一则事件:
一博士研究生在网上反映,该校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赵某利用导师职权,胁迫其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三年,并要求随叫随到。
最后,学校的处理结果是,取消赵某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而该博士生因不符合相关要求,无法拿到博士学位。
隐忍到答辩完成,忍无可忍举报后无法拿到博士学位,这两个事件的细节结合来看,让人觉得无比悲凉。
要知道,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猥亵、性骚扰是违法犯罪行为,不是轻飘飘的“师德失范”。
而师德失范事件的频发、维权的艰难和高代价、事件的处理结果、事件发生的场所和涉事者,无一不让人震惊又愤怒。
要知道,高校是被国人寄予厚望、视为国家教育“金字塔顶”的象牙塔,教授是被学生曾视为科研大佬、甚至精神偶像的存在。
而一次次热搜、一次次破灭背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被爆出来的事还有多少?有多少学生为了学业、为了论文和毕业,被逼到牙咬碎了依然不敢举报?
2
万生之下的导师,手握绝对权力
因为导师制,因为手握论文和毕业两大生杀大权,一些导师将学生拿捏得死死的。
导师制最早起源于中世纪的英国牛津大学,新中国成立后,国内高校学习苏联模式,首先在研究生教育中实施了单一的导师负责制,尽管后来经历改革,但基本内涵未变——“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而所谓第一责任人,对有些导师来说,成为他们行使绝对权力的借口。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导师负责制把导师和学生深度捆绑,导师的权利无限放大,学生的毕业由导师决定,学生被导师剥削、欺辱的事件频频爆出。学生长期处于不平等地位,敢怒而不敢言。
所以面对教师,即便是到了博士,依然处于绝对弱势地位。
据悉很多博士生,延毕的原因除了课题没做完,还有不少确实是因为导师的问题,只是导师通常不会承认,也没人敢去指责他;或者导师主动想让你延毕,因为他觉得你用起来很顺手,出活挺快,就想让你多待几年等等。
导师与学生的权力事实上的悬殊,让导师和学生关系逐渐扭曲异化,逐渐导致学术权力的滥用,甚至让“文科性骚扰不断、理工科牛马遍地”成隐秘共识。
高校理工科老师除了研究和教学,还有更多机会参与产业和市场,有许多自己在外面开公司、做顾问,一个“老板”称呼,足以显示背后的权力和利益决定关系;
文科对接市场的机会少一些,女生较多,更多能施加权力的就是能不能发论文、让不让毕业,这些权力则滋生性骚扰等师德失范、甚至涉嫌犯罪的土壤。
而在德国,导师制下导师和学生是相对平等的,校方通过严格的协议规定导师的权责,导师和学生之间是要签协议,干多少活,拿多少钱,师生之间有比较清晰的权利和责任边界,德国社会把博士生本身也当作一种职位。当视为一种职位,至少身为员工的学生,是有一定自主权的。
在美国的“老板制”下,学生虽然类似雇员,但有合同薪资和工会。
而相比之下,我们有些导师很“双标”:既像“老板”,不停地拉项目、给学生派活,要求必须出成果;又像“师父”,要求学生服从师父的权威。
与此同时,相比于社会职场,高校环境更为封闭,进一步滋长了权力的膨胀,也让膨胀的权力难以被曝光、被重视。
到最后,只能以学生举报这样惨烈的形式暴露出来。让学生身处高校,却好像身处灰色地带,甚至身处深渊。
3
零容忍不只速度力度,更应是制度
当导师的权力过大、师德失范,也侧面反映了高校教育体系的监督失效。
学生被逼得忍无可忍、走投无路只能举报,背后反映出高校反馈通道的缺乏,让学生要么就忍着,要么就被逼无奈把事情闹大。
虽然研究生培养制度在文件上一五一十确立下来,教育部在2020年就公布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导师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等“十不得”,教育部也曾要求高校应建立师德监督体系、投诉举报平台;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
但是,高校是如何把这“十不准”落实于日常管理之中的呢?更为重要的是,如何在日常管理中提前预防导师越界?毕竟预防比处罚更重要,无论事后处罚多么公正也是迟来的正义,伤害已经发生。
高校内部需要有修正渠道,高校也需要来自外界的监督。
毕竟有时校方哪怕知道了,也宁愿“睁只眼闭只眼”;毕竟,一个学术“大佬”会直接影响学科排名、国家实验室、国家课题基金和SCI论文等考核申报硬指标,所以即便“闹大了”也倾向“轻拿轻放”。
可那些学子怎么办?
他们维权时怀着视死如归的心情,觉得自己在以卵击石,做一件正确但很蠢的事。
可什么时候,维权成了蠢事?十几年读书,要一个清朗的读书环境,这,过分吗?
维权的他们被称为勇士,何尝不是一种讽刺和悲哀?
好在近年来,我国不少高校也越发重视这个问题。
高校纷纷成立教师伦理委员会,让学生投诉有门;允许学生主动申请换导师,并给学生提供便利;为限制单个导师权力过大,有的学校还有“导师组”制度,学生可以有多位导师,在学习过程中再明确个人导师。
我们,看到了一些希望。
《学历之死》中写到了理想的导师制应该是:
当真正的导师在展现某一文化的趣味性和丰富性时,会让对方觉得自己似乎也能参与其中。他们提供了一个进入新群体、新生活的平台,建立起一张充满各种可能性的关系网络。
“充满各种可能性的关系网络”,希望,这不是一种理想。
最后,对于人大选择举报女生而言,当她抱着不成人生可能就完了的心情,选择对镜头举起身份证、说出那段心里憋了2年多的控诉:
事情,就不能止于热搜,止于调查结果公布。
零容忍不仅是反应速度、处罚力度上的零容忍,更应是制度上的零容忍。
王某目前看起来,将打赢人生中这场至关重要的战役,但这个事件的真正结尾,应该是让未来,不再有被迫勇敢举起身份证的王某。
图源:微博@人大维泉博士生王d
注:标题“女博士”指女性博士,表明主人公是女性,不是特意在博士前加“女”字,不含任何歧视意。
参考资料:
[1]经济观察报:从华中农大到北邮,为何导师劣迹都要靠举报
[2]央视网:周末谈|又见学生举报导师,“导生关系”何以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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