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晚间,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期货经营机构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适当性细则》)。
本次修订后的《适当性细则》在整体保持自律规则框架和主要内容不变的基础上,对八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其中,市场对两个“明确”要求格外关注,一是明确经营机构每年抽取不低于10%比例进行适当性回访;二是明确交易者低买高的禁止情形。
中粮期货合规风控中心总经理李冬月向记者介绍,此次发布的《适当性细则》将进一步提高适当性管理水平,有助于行业规范化发展,充分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此次修订有两项重点内容值得行业注意,包括明确经营机构每年比例进行适当性回访和明确禁止交易者低买高的情形,这将有助于持续增强期货经营机构的服务质效,促使市场回归本源,实现长期稳健发展。(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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