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关于优化调整内部机构职能及科级机构设置的决定》。
为了破解制约学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与学校高质量发展相契合的内部组织架构和运行体系,参照其他高校做法,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学校内部机构职能及科级机构设置进行优化调整。
机构职能调整方面:
(一)将办公室中招标采购职能调整至计划财务处,其他职能不变。
(二)将图书信息部中信息化建设等相关职能调整至办公室,其他职能不变。
(三)将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中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能调整至教务处,其他职能不变。
同时,明确25个科级机构设置,如:
教务处,设教学建设科、教学运行科、实践教学科、教师发展科(双高项目建设办公室)、综合管理科5个科;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设科研教研科1个科;
学生工作处,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思政科(团委办公室)、学生科(学生资助中心)、公寓管理科4个科;
招生就业处,设招生科、就业科2个科。
来源: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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