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大连地区的减假工作沟通机制太顺畅了,大连中院针对实际问题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操作性强,监狱还可以随时到法院查询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当天就能取得法院回函。”南关岭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王洪利感慨地说。
大连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减假暂”案件办理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刑罚执行制度改革,促进大连地区“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理规范化发展,今年上半年,大连中院先后组织召开了大连地区“减假暂”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和“减假暂”案件办理规范研讨会。6月20日,大连中院领导带领相关部门深入南关岭监狱进行专项调研,面对面与大连地区三个监狱就减刑假释工作进行座谈交流,通过现场办公推进多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大连中院始终坚持以调研为抓手,着力构建大数据库,全面系统汇总近五年来大连中院受理的减刑、假释案件数据,结合各监狱报请减刑假释的人员结构及罪名、财产性判项履行、不同类型罪名减刑等情况,进行具体的统计及分析,全面调研,为减刑、假释案件工作的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大连中院积极能动履职,整合公检法司狱各方面力量,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共同研究本地区减假暂工作,实现沟通和通报的常态化和制度化。针对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函调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周期长等问题,由大连中院审监庭牵头组织刑罚执行机关与本院执行局建立了联络员机制,刑罚执行机关可派员直接到大连中院执行局查询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案件信息,执行局可立即出具回复函,缩短了函调的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大连地区刑罚执行机关的一致好评。为了进一步提高“减假暂”工作规范化,大连中院审监庭汇聚公检法司狱各方面智慧,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减假暂”等刑罚执行制度改革,依托刑事证据规则解决减假案件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认定问题,在“减假暂”案件办理中创新适用公职律师、调查函、督催、失信人名单、狱内消费证明等制度,从根源上解决实际操作困难。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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