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记者从长沙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有效遏制电子计价秤“短斤少两”突出问题,规范民生计量领域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长沙市市场监管局特制定《长沙市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集贸市场、夜市、商业街等日常巡查、错峰检查力度,对不合格电子秤一律依法没收,对销售、使用作弊秤行为依法查处。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建立“月月查秤”常态化机制,局领导每月带队开展市场检查,基层所落实网格化制度,责任到人。市局进行明察暗访,并通报相关情况。
《措施》压实市场管理责任。单位或个人必须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四有”电子秤,即:有出厂铅封,有铭牌标识、有检定合格标志、有检定铅封。市场主办方应对市场内经营户电子秤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加强诚信计量宣传。市场主办方应对在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市场主办方应在市场内设置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并确保在营业时间正常使用,建立“一秤一员”制度。
《措施》还提到,市场主办方要持续推行黄牌警告、计量失信退出和计量失准先行赔付等“三项制度”,并公布消费维权电话,主动化解计量纠纷。对“缺斤少两”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进行现场赔付;对“缺斤少两”的失信商户悬挂黄牌予以警示;对多次“缺斤少两”、屡教不改或强买强卖的经营户,按照协议实行“熔断”退出机制。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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