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小兵 实习生 马儒昱
朱林林站在电脑前,一旁是堆积如山的案件卷宗。长期伏案导致他患上了腰椎病,他便站着办案缓解疼痛。
朱林林是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16年来,他孜孜以求办好每个案件,守护公平正义。他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达800余件涉及1000余人,主办涉黑恶势力保护伞重大案件2件、参与审查把关涉黑恶腐败案件10余件,参与或指导办理多起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无一错案;依法助力50余家涉案企业重获新生,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刑事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
历炼成长
从新手到专家型人才
公诉人肩负着代表国家在法庭上指控犯罪的重任,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成为公诉人一直是朱林林的梦想。
2008年8月8日北京奥运会召开的那一天,他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报到,成为一名检察官,从此他的命运注定要与揭露和惩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紧紧相连。
提审犯罪嫌疑人。 市检察院供图
虽然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并经过1年多的“跟班”学习,但首次独立走上公诉席,他还是非常紧张,连宣读起诉书时手都是微微颤抖的:“当时我办理的是一件销售公司采购贪污受贿案,本来案件事实很清楚,但被告人突然当庭翻供、被告律师作无罪辩护,幸亏我收集的证据充分,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质证,最终法院采纳了我的公诉意见,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法庭上的情形往往瞬息万变,被告当庭翻供、新证据出现、被告律师提问刁钻……要应对这些“意外”,公诉人除了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还要不断学习和研究涉案行业知识、新的司法解释以及新的判例,才能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查明真相。为此,朱林林一有空便捧起厚厚的法律书籍学习,收集典型案例,并向身边的领导同事虚心请教,从办案实践中不断汲取营养。
“宣读起诉书慷慨激昂,发表公诉意见有理有据,法庭举证质证挥洒自如……”经过16年日复一日地实战历炼,如今,朱林林已经是刑事检察的专家型人才。
追寻真相
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每个案件都要办成铁案”是朱林林追求的目标,因此,他对待每一起案件都力求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追寻案件背后的真相,力求经得起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评判,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在办理一起成品油走私案中,朱林林带领团队调取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控制的银行卡及上游走私团伙常用的银行卡转账记录,从数千条转账记录中抽丝剥茧,发现除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刘某某用三条船走私成品油外,还有一条走私成品油的船——这条船是刘某某伙同他人在华东某地购买后,并雇用人员驾驶船舶至公海接驳成品油,后绕开海关运输进境,偷逃税款达2800余万元。对此,苏州检察机关增加该笔犯罪事实并提起公诉,获法院判决采纳,最终刘某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不等。
如我在诉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
“追诉犯罪嫌疑人,可以毫不留情,但要兼顾天理、国法、人情,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朱林林说,公诉人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要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站在不同当事人的视角考虑问题,实现法理情的统一,回应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在一起银行存单伪造案中,儿子偷偷将老父亲委托自己保管的一张银行存单取现花销了,因担心老父亲要查看存单便伪造了一张。
存单到期后,不知情的父亲拿着存单去银行办理转存手续,结果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这张存单是伪造的便报了案,于是东窗事发。
案件移送到某区检察院后,朱林林在指导办理该案时陷入了沉思——如果根据法条,犯罪嫌疑人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且存单面额达10万元,可能面临3至4年有期徒刑的刑罚。而该案中,老父亲知道儿子伪造后也原谅了他,并恳请检察官不要起诉,而儿子伪造存单,只是为了隐瞒和安慰父亲,不存在恶意骗取国家金融机构的钱财,没有实质性侵害金融管理秩序法益,经综合考虑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该案受到了各方好评。“感谢检察官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至今,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的张某说起检察官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仍感激万分。
养老钱被骗对老年人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在办理一起集资诈骗及洗钱案中,朱林林尽力联合公安机关追赃挽损,最大程度挽回集资参与人损失。对已查封涉案的酒店、饭庄,因两处经营场所系租赁,积极与出租方协调提前退租或者转让经营权,挽回损失约90万元,结合案情实际,采用点对点发函方式向获利的集资参与人进行追缴,追回违法所得30万余元。
法护营商
助力涉案企业重生
“幸亏你们的帮助,我们对企业进行合规整改,企业这几年快速发展。”最近,朱林林对苏州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回访时,企业负责人介绍起公司的发展近况难掩激动。
该公司在明知某企业产品存在诈骗风险的情况下,仍为某企业系列产品进行平台推广,并从中获利,公安机关以该公司以及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调查了解到,这家企业是知名高新技术企业,多年来主要经营业务合法合规、前景良好,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较大的贡献。
如果单从办案角度出发,这家企业及企业相关负责人将会被起诉,并被定罪量刑,这样很可能出现案件办了,企业就垮了的情况。
朱林林带领办案团队探讨案情。 记者 王小兵摄
案件如何办理关系着企业的生死。为了挽救这家高新技术企业,朱林林及基层检察院办案人员在与企业主管部门会商后,决定引导企业进行整改,并视情况做进一步处理。在公司完成合规整改后,对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合规整改后作出不起诉决定,让‘司法康复’后的企业轻松上阵。”这家知名高新技术企业经合规整改后,迅速恢复生产,半年内实现营业收入1.3亿余元,新入职员工20余人。
为了民营企业真正享受到“法治红利”,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作为主办经济类犯罪案件部门负责人,朱林林带领团队强化逮捕必要性和起诉必要性审查工作,建立重点案件定期评查机制,全方位降低办案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依法助力50余家涉案企业重获新生。
朱林林和团队还通过加强打击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推进企业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式,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他和团队研究提出服务保障“企业敢干”34条举措,累计向318家涉案企业问需问急,收集意见建议300余条,助力稳定就业岗位万余个。深入开展“检企互动”,联合兄弟部门一同开展企业专场检察开放日、护航数字经济新闻发布会等活动68场,邀请522名企业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机制被苏州地方性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吸收。相关改革项目连续二年入选“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有关工作机制或经验被上级转发20余次。他组建专业化的办案团队,目前团队中全国全省专门人才6人,连续两次获评苏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在这条追求公平正义的路上,朱林林从未停下脚步。他说,他将全身心投入热爱的检察事业之中,坚守法治信仰,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不仅要做犯罪的追诉者,还要做公平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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