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太原市志达顺复合肥高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了不合格的51%掺混肥料,被阳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结果。
根据公告内容,公司在2024年5月27日生产的51%掺混肥料(30-14-7)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判断为不合格。该产品共生产65袋(40kg/袋),销售金额为7150元,65袋已全部销售,因此产生的违法所得为325元。查清的情况证据确实,违法行为属实。
太原市志达顺复合肥高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因生产不合格产品而进行销售,构成违规行为。阳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終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25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7500元,总计罚款人民币17825元并上缴国库。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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