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这就是说,任何形式的“学区房”宣传都是不被允许的,包括承诺购房后可入读某学校,或者标注或暗示房源为学区房、学位房。
然而在社交平台上居然看到到本地一家名为兴邦蓝海公园项目毫不避讳的、明目张胆地宣传着学区房,例如:「买兴邦不摇号上华师大」、「住兴邦蓝海公园,上家门口的华师大」等
相关部门已经处理过好几例借学区房进行宣传的楼盘项目,兴邦这次不知道为何要铤而走险,希望有关部门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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