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岩
“被告公司已偿还全部欠款,我公司申请撤诉,感谢法官的调解!”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纠纷,妥善化解外来企业与本地企业间的矛盾,让“两难”变成“双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2022年11月,某纺织公司与某服装公司签订电子采购合同,约定服装公司向纺织公司订购粗纺面料,货物价值为30.65万元。《采购合同》签订后,纺织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前按照服装公司要求将货物发送,但服装公司仅在2022年12月21日支付了91950元货款,尚欠213928元未支付。纺织公司多次催款,但因经营困难,服装公司推拖至今,纺织公司无奈将其诉至绿园法院。
承办法官刘雪婷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该案涉及本地企业和外来企业之间的合作问题,属于本地营商环境发展所关注的重点之一。为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企业诉累,承办法官与原被告沟通后,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由于当事人之间矛盾较大,出现沟通僵局,承办法官细致梳理案情,耐心倾听了双方意见,发现双方企业仍有继续合作的意向,只是由于长时间拖欠货款而产生矛盾。法官从两企业的合作关系、长远发展以及被告企业的付款能力方面入手,引导双方企业积极寻求利益平衡点。一方面向被告企业说明诚信对企业的重要性,拒不偿还欠款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并结合被告方履约能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劝说其尽力还款;另一方面从互谅互让、尽快化解纠纷、降低诉讼成本等角度给原告企业做工作,希望能够理解被告企业困境,在合理范围内做出让步,实现共赢。经过多轮深入的沟通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企业一次性还清所有欠款,原告企业撤诉,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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