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冲进火海救自己家人致残后续,保险公司:自残骗保,拒赔
引言:
家中失火,他毫不犹豫地冲入火海,救出了自己的母亲、妻子和儿子。
然而,当他因英勇行为而身受重伤时,却遭遇了保险公司的拒赔。而理由竟是如此的奇葩!
这起事件不仅触动了公众的情感,也引发了对保险条款和见义勇为行为法律保护的广泛讨论。
【案情回顾】:
大年初一的下午,杨红伟和朋友们聚会,他们围坐在热腾腾的火锅旁,笑声和热气腾腾的蒸汽交织在一起,屋里暖洋洋的。
突然,手机铃声划破了这份温馨,是邻居老王焦急的声音:“红伟,你家着火了!快回来!”
杨红伟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他立刻冲出,耳边还回荡着朋友们的惊呼声。一路上,他的心就像被火燎一样,焦急、恐慌、担忧交织成一张无形的网,紧紧地勒住他的胸口。
到家时,只见火光冲天,木质的老房子仿佛被火神选中,熊熊燃烧。他没有犹豫,一头扎进了火海。一次、两次、三次,每一次进出都是与死神的赛跑。最终,他把母亲、妻子和儿子一个个抱了出来,他们安全了,但杨红伟却倒下了。
救援结束后,杨红伟因为全身多处烧伤被紧急送往医院。在医院的病床上,他静静地躺着,脸上的疼痛掩盖不了他内心的欣慰——至少,他的家人都安全了。
医院里,杨红伟全身裹得像个木乃伊,疼痛让他夜不能寐。为治疗,几乎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后来,经过鉴定,杨红伟的伤势被定为二级伤残。
这个时候,同事的一句话提醒了他:“你不是有保险吗?”他这才想起,公司确实给员工买了意外险和健康险。他向保险公司提出了赔偿请求,满心期待能得到一些慰藉。
然而,保险公司的回复却像一盆冷水浇在了他头上,让人将掉了下巴!
他们认为杨红伟冲入火海是自致伤害,属于免责条款,拒绝赔偿。
啥?自致伤害?杨红伟差点没气晕过去,他明明是救人,怎么就成了自致伤害呢?
杨红伟躺在病床上,望着天花板,心里五味杂陈。他想,自己救家人难道错了吗?他不懂法律,但他知道,家和家人比什么都重要。
寻求法律帮助:
面对保险公司的冷漠和公众的质疑,杨红伟选择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的辩护律师振振有词:“他这是故意冲进火海,想骗取保险金。我们是根据我们保险协议的免责条款判定的。”
但恩施法院的判决却给了杨红伟一个公正的说法。法院认为,即使杨红伟不是在救助家人,他的行为也属于见义勇为,不是自残。法院在判决中特别强调了法律的温度和人文关怀,指出救助亲人是人的本能和法律义务。
在一审的时候,杨红伟和保险公司就一个事儿吵得不可开交:杨红伟冲进火海救人,这算不算自残?保险公司说这是,拒绝赔钱。
但一审法院可不是这么看的,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未作出明确释义,也没拿出证据来证明杨红伟这是故意伤害自己,或者想不开。而且,保险公司这拒赔的理由,不是明摆着和咱们讲究的做好人、做好事的美德拧着来吗?这和法律倡导的诚信、友善的价值观根本对不上号,所以,保险公司的抗辩,法律上站不住脚。
在这个案子里,杨红伟的行为是出于救助家人的本能,他冲进火海救人,这在法律上叫做见义勇为。保险公司说这是自致伤害,这是不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事故受到伤害,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杨红伟的伤是因为救人才受的,不是自己故意弄的,所以保险公司得赔。
最终,保险公司败诉,一审法院的判决是明明白白的,支持了杨红伟的全部请求,让保险公司赔了58万。
这判决,不仅维护了杨红伟的合法权益,更是给了那些想借机逃避责任的保险公司一个响亮的耳光。
保险公司不服,居然有脸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这事儿一出,网上炸开了锅,吃瓜群众议论纷纷,有人同情,有人愤怒。
这个案件不仅为杨红伟个人带来了正义,也推动了社会对保险条款和见义勇为行为法律保护的重新审视。它增强了公众对法律公正性的信心,也让我们看到,在法律面前,每个人的行为都应当得到公正的评价。
【网友评】:
“壕无人性的保险公司,曝光他!让他倒闭!”
故事的最后,我们用一句话来总结:“在法律的天平上,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希望每个人都能从这个故事中,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温暖。
您怎么看此事件?您觉得保险公司做法可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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