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股票5月17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山西娄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以贷还贷掩盖不良贷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2024年5月10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罚款30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同时,时任山西娄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主任郝某飞因对山西娄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贷还贷掩盖不良贷款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资料显示,山西娄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持股比5%以上的主要股东分别为山西阳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恒通和信商贸有限公司、太原重舒贸易有限公司、古交市三江煤业有限公司,持股比分别为32.2222%、27.7778%、5.5556%、5.5556%、5.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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