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诚信建设工程,以诚信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司法公信力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提升矛盾纠纷预防法治化水平,助力诚信建设工程落地落实。
强化“一中心”建设
夯实服务之基
矛盾纠纷调处是社会治理的基本盘、平安建设的主旋律、群众满意的风向标。达拉特旗法院整合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力量,择优选派立案、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人员及原驻法院人民调解员、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共同入驻旗矛调中心,着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材料收转、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诉讼服务;健全联动解纷工作机制,加强同相关调解组织的协作对接,真正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前沿阵地作用;积极参与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开展“信用+调解”
融入基层治理
“目前资金周转确实困难,但我们保证一定在月底前一次性支付原告的劳务工资。”被告表态道。
“原告是否同意被告的给付方案?”人民调解员就被告提出的调解方案征询原告意见。
“只要被告遵守承诺,我同意。”
前不久,在达拉特旗法院,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一系列14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2023年4月至6月,被告雇佣14名原告在其承包的达拉特旗光伏基地工作,施工结束后,被告一直未支付工资,14名原告遂诉至法院。
在立案审查阶段,法院认为该系列案件事关农民工工资,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快速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减轻涉案双方诉累,法院决定将案件委派至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收到该委派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调解员从情理、法理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并多次向被告强调“做生意要以诚信为本”。最终,经调解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达拉特旗法院将“诚信”主旨融入调解工作全过程,通过“诚信+调解”模式,促进原、被告重塑“诚信”、坚持“诚信”、遵守“诚信”,着力引导公众树立法治意识、恪守契约精神,推动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助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树立守信导向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3年10月,周某想购买一套二手房,便主动添加了某中介公司微信告知了自己的购房要求,并承诺若有合适的房源提供其愿意支付中介费用。该中介公司根据周某的要求前后带周某看了多套房源,最终周某初步选定了一套房屋。但当中介公司询问其是否确认购买时,周某却一直以需要和家人沟通为由推脱。因周某一直未决定是否购买此房屋,该中介公司继续带领其他购房者看房,但此时却从房主处得知周某已和房主私下达成了购房交易并缴纳了定金。中介公司认为周某和房主绕开中介公司达成交易的行为属于“跳单”,多次联系周某但周某拒不支付中介费,中介公司遂诉至达拉特旗法院。
案件诉至法院后,当事人同意优先适用调解进行处理,故诉调对接中心将此案件委派至特邀调解组织予以调解。调解中,调解员一方面从法理的角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跳单”行为的新规向双方进行法律关系的阐明,强调该条款首次将禁止“跳单”行为上升到法律层面,委托人“跳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另一方面从情理的角度围绕诚实守信原则,劝导周某“跳单”行为未能尊重中介人劳动成果,违背了契约精神,不仅损害了各方权益,还不利于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最终周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与中介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支付了中介费。至此,达拉特旗法院以诚信理念引导当事人守信践诺,一起因买房“跳单”行为引发的中介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
来源:达拉特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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