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台州市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筑牢社会火灾防控基础。现对部分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予以曝光。
JIAO JIANG
椒·江
违法对象:赵某
违法事实:2024年05月15日,当事人赵某在椒江区洪家街道前高桥小区26幢6号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已责令现场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HUANG YAN
黄·岩
违法对象:张某
违法事实:2024年5月9日,当事人张某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南城街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已责令现场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LU QIAO
路·桥
违法对象:王某某
违法事实:2024年05月16日,当事人王某某在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南山村违规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已责令现场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LIN HAI
临·海
违法对象:董某某
违法事实:2024年05月08日董某某在临海市杜桥镇国际中心嘉苑实施在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已责令现场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WEN LING
温·岭
违法对象:肖某
违法事实:2024年5月10日,当事人肖某在温岭市城西街道湖畔社区下洋应63-1实施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行为。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已责令现场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YU HUAN
玉·环
违法对象:聂某某
违法实事:2024年04月30日09时24分,当事人在玉环市干江镇滨港工业城小微园实施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已责令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TIAN TAI
天·台
违法对象:张某某
违法实事:2024年04月29日15时37分,张某某在天台县福溪街道福溪南路14号实施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XIAN JU
仙·居
违法对象:李某某
违反事实:2024年04月28日11时00分,李某某在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实施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行为。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已责令现场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SAN MEN
三·门
违法对象:陈某某
违反事实:2024年4月19日,当事人陈某某在三门县健跳镇三门县消费品综合市场实施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行为。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已责令当场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TAI ZHOU WAN XIN QU
台州湾新区
违法对象:台州市伊马诺洁具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24年5月13日,当事单位管理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当事单位处以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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