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德旺要采购一台2000万的设备,员工报价2500万,企图拿500万的回扣。可没想到,曹德旺将计就计,见招拆招。
1991年,曹德旺的福耀集团增发股票,台湾人黄兆满以持有10%。成为福耀的大股东。
之后,福耀要采购一台高科技设备,在黄兆满的引荐下,选中美国科纳公司;
在谈判桌上黄兆满得意的对曹德旺说:这家公司是我多年的好朋友,所以才只要2500万;市场价至少要5个亿。
可曹德旺之前已经联系过科纳公司,得到报价是2000万。
所以他听了之后不动声色,继续看黄兆满演戏,王兆满继续忽悠曹德旺让签商务合同。
因为技术合同要有详细的价格条款,而商务合同不用。
曹德旺说,如果不签技术合同如果细节有了问题怎么办?谁来担保?
黄兆满一心只想拿500万回扣,用个人股份做了担保,并付了采购款。
半年以后,科纳公司代表和曹德旺、黄兆满在香港会面。
科纳公司的代表很直接,说我们的设备报价是2000万。
黄兆满谈价到1800万却骗你们说是2500万,这是欺诈股东!
在美国要坐五到十年的牢,所以这笔生意我们不能做。黄兆满一听这话如坐针毡;
可曹德旺却非常淡定的说,2500万我认,黄兆满先生自己支配多少,我们不过问,这是我们内部的事,不涉及犯罪,请你们按时发货。
后来黄兆满的代价是低价出让10%股份和福耀集团彻底脱钩。
而曹德旺因此大赚一笔。如果他不贪那500万,现在福耀10%的股份将是福耀集团第二大股东,坐拥百亿身家。
面对暴露人情的合作伙伴,曹德旺道高一尺,见机行事,智谋果仁轻松搞定。
曹德旺从一个只上了几年学的放牛娃,成长为一个跨国公司大佬。不是没有道理的!
有了这件事后,曹德旺说:为了防止公司做大后股东吃回扣一定要在公司章程上写了这样一句话:
本公司股东违反公司章程,如出现危害或出卖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等不法行为!
经公司按股份额1/2表决权通过后,立即处理剥夺其股权,按原始初始金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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