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6日讯济宁的一位网友在《问政山东》网络问政平台留言,自己在2024年1月25日订购了一辆汽车,交付了押金5000元,店里工作人员没有开具任何收款收据和发票,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口头约定1月31日能开上车,但到1月31日当天4S店工作人员说手续不齐全,要想上路还需要缴纳200元。这位网友要求退回押金,结果工作人员百般刁难,一直不退。
收到留言后,任城区安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调查处理,对双方产生矛盾分歧进行调解,最终4S店负责人同意退还留言人5000元押金。
网友表示,调解当天下午押金就退还了。
闪电新闻记者 王文陆 王雨 报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