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充满敌意、极其不负责任、毫无学理依据的恶意评审,却要了断一个优秀青年学者的学术生命。试问,这合理么?”5月12日,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吕德文发文痛斥其指导的博士论文遭遇“恶意评审”,指责此举无异于“草菅人命”。此事一时沸沸扬扬。
5月13日晚,《中国科学报》注意到,发表在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新乡土”账号上的上述吕德文署名文章已经删除。对此,吕德文向《中国科学报》表示已知情。
武汉大学樱顶一角。李佳彦/摄
在这篇题为《“恶意评审”如何评价和运用?基于武汉大学一篇博士论文评审意见的分析》的署名文章中,吕德文指出:“盲审制度也制造了恶意评审现象,这已经严重影响了学术评价的公正性,评审人的合理权益,侵害了学术创新。”
他举例称:“本人指导的一篇博士论文,遭遇了恶意评审。这篇评审意见违背了学术评审基本原则,与评审者所展现出的学识有限,水平不足以承担如此严肃的学术评议工作相比,其评审态度之傲慢、判断之武断、标准之主观,让人叹为观止。”
他在文章中痛陈:“但就是这一篇充满恶意的评审,却可能毁掉一个优秀青年学者的学术前途。如此草菅人命,不仅源自评审者之恶意,还来自有关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对评审结果不负责任的机械使用。”
《中国科学报》注意到,吕德文认为被“恶意评审”的博士论文题为《县域社会中的商人群体及其经营行为——基于阳县的田野调查》。
评审人给出的不通过理由包括:“商人涉及各行各业、不同规模的经营类型,选择一个细分行业进行研究就不容易了,还覆盖几十万人口的县域全体商人、覆盖不同时代,选题过于宏大,非常难驾驭,且没有一个核心理论概念贯穿全文,经验有余,学理不足,很危险。论文选题宏大,分析框架的学理性和创新性不足,研究方法不够规范,研究结论也过于宏大,博士论文的理论贡献不足,因此,虽然论文篇幅很长,看似工作量饱满,笔者仍然认为这不是一篇知名学府、文科见长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应有的质量。”
对此,吕德文不以为然。他表示,学位论文的选题,既可以是宏观问题,也可以是中观问题,还可以是微观问题,其合理与否,和论题是否宏大、是否容易驾驭没有任何关系,只和研究可行性有关。这一评价既违背了学术评审的科学性原则,也违背了创新原则。博士论文是青年学者的第一个正式作品,创新性是关键要求。论文选题“难驾驭”,恰恰说明选题具有前沿性和研究难度,具有创新性,应该肯定而非否定。
针对“虽然论文篇幅很长,看似工作量饱满,笔者仍然认为这不是一篇知名学府、文科见长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应有的质量”的评语,吕德文直言:“这一评语可谓是诛心之语。公正、公平、客观评价是学术评审的基本原则,学术评审不受作者身份、学术地位、研究机构等因素的影响。在一个成文的学术评审意见中,公然违背公正公平原则,将学术作品评价和对作者所在单位的看法建立因果联系,甚为罕见。”
吕德文介绍,该篇博士论文的作者在读期间已发表多篇C刊论文,并分别于2022年和2023年获得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二等奖。他认为,该篇博士论文堪称是一篇较为优秀的博士论文。令他想不到的是:“这篇论文遭遇了恶意评审。按照新规则,该名博士生得结业走人——哪怕其平常的学术成果再优秀,毕业论文再有创新性,也将被无辜扼杀。”
5月13日下午,武汉大学社会学院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于吕德文教授文章反映问题,学院已经知晓并介入。“学校有申诉机制,因为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我们学院已经介入并先向学校反映了这一情况。”
来源:《中国科学报》记者 李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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