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显示,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因项目建设未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被罚77万元。
文书号“政住建罚字﹝2024﹞第5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在政和县水美南庄洋片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江滨路、南一路、南二路、南五路﹞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此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76.9951万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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