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公安分局在办理许露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许露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7770211231406(账户名:谭俊军,开户行:南京银行),南岸区公安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许露,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2日至2024年6月11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南岸区公安分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翀
联系电话:19802796638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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