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28日消息,上海为林绿化景观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被日喀则市亚东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4月11日,日喀则市亚东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吴昊、罗发章对位于亚东县下司马镇春呸村施工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多处违法情况:普通员工宿舍内存有电器私拉乱接,电工宿舍内存在电器私拉乱接,办公区域内存在电器私拉乱接,员工宿舍内存在使用违规电器等问题。
上海为林绿化景观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了严重的安全违规行为。经审查,决定给予上海为林 绿化景观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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