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5月8日消息,瑞昌市龙达物流有限公司因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被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5000)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擅自改装已获取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最终被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5000)整的行政处罚。
瑞昌市龙达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构成了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规行为。公司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九江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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