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
内丘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4月30日内丘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董亮为内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内丘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4月30日内丘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王骞为内丘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郭胜军为内丘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峰岭为内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二、免去:
王骞的内丘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胜军的内丘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内丘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4月30日内丘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张国政为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严军为内丘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晓亮为内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戎文革为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郝建强为内丘县水务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张国政的内丘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严军的内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戎文革的内丘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郝建强的内丘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李健的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高甲申的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清河县
清河县人大常委会
任 免 名 单
(2024年4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明申为清河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 超为清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钱继忠为清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王明申的清河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 超的清河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钱继忠的清河县人大常委会政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4年4月30日
清河县人大常委会
任 免 名 单
(2024年4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侯兴军为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青峰的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2024年4月30日
清河县人大常委会
任 免 名 单
(2024年4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齐丽(女)为清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刘庆福的清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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