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5月2日消息,深圳昱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广告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罚款600元。
根据公告内容,深圳昱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经过进行详述。
深圳昱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构成了广告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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