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一主题
·依法维护妇儿权益典型案例·
前言/QIANYAN
为营造更浓厚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治氛围,恩施市妇联发布一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以案说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的示范引导作用。
案例九
彭某与赵某、邓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夫妻一方婚内出轨赠与“第三者”财产的,配偶有权请求返还)
基本案情
彭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后赵某在2020年6月2日至2023年5月1日婚内期间出轨,并通过微信转账、发送红包、扫码支付等方式向出轨对象邓某支付共计66913.71元。在此期间,邓某亦有向赵某零星转账。彭某得知事实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赵某赠与邓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邓某返还赠与款69502.61元及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案件办理
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赵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与邓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且未经彭某同意即通过微信多次向邓某转账、发送红包,数额较大,该行为超出了夫妻之间的日常生活需要范围,邓某明知赵某已婚仍接受其赠与,双方的赠与行为损害了彭某的夫妻财产共有权和处分权,故赵某与邓某之间的赠与理应认定无效。为保护无过错配偶一方的权益,本案坚持全额返还的原则,遂判决:邓某向彭某返还赠与款69502.61元。
典型意义
本案裁判根据“背俗原则”认定赵某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邓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赠与合同无效,支持基于婚外情的赠与财物应全额返还,既是对男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第三者插足婚姻并从中牟利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又是对女方享有对夫妻共同财产平等支配权的肯定性评价。有力保护了无过错配偶一方的财产权益,对于纠偏扶正不健康的婚恋观、金钱观,引导树立良好家德家风发挥了积极意义。
编辑 | 易 珊
审核 | 涂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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