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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地球日|将乐检察:全省率先申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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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orld Earth Day

世界地球日

/世界环境保护/


2024年4月22日

是第55个世界地球日

本次世界地球日主题为

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为了充分发挥预防性公益诉讼效用,将乐县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向法院申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以法治筑牢将乐南口镇蛟湖景区内重点文物、自然资源的司法保护屏障,促进生态保护源头治理、依法治理。


蛟湖景区位于将乐县南口镇,先后被评为“国家级森林乡村”“国家级3A景区”“省级家风家教示范基地”等称号,是“闽儒鼻祖”“程氏正宗”杨时幼年寄居读书之地,也是杨时后裔的聚居地,景区内的“杨氏宗祠”为红六师机关驻地旧址,至今保存完好,被评为省级涉台文物保护单位。


将乐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环境司法保护联合巡查中发现,部分旅客在蛟湖景区内乱扔垃圾、乱涂乱画,在“杨氏宗祠”吸烟等不文明现象,导致多处景观的科学研究价值、艺术价值、观赏价值均遭受损害,具有保护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倡导文明旅游,保护景区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024年4月18日,将乐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针对蛟湖景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保护令》。


2024年4月22日,将乐县检察院向县法院申请的南口镇蛟湖景区《司法保护令》现场树牌进行公告,保护令明确禁止:往河道内倾倒污水,在景区内乱扔垃圾、擅自砍伐树竹花草、损坏园林绿地等行为;在杨氏宗祠内吸烟,在文物本体上刻划、涂污、张贴、攀爬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毁坏文物。

下一步,将乐县检察院将继续全面贯彻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案力度,积极探索禁止令、保护令的运用,协同审判机关形成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合力。

文案:吕萍/陈雪冰

图片/编辑:江月/谢锦

初审:吕萍

审核:王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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