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辉县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辉县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在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满足决策的时效性。
二、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满足决策时效性,并做好全过程记录及材料归档工作。
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四、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地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情况进行指导监督,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考核范围。
附件:辉县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辉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来源:辉县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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