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邓州在线
清明已过三春候,谷雨初晴四月天。随着气温回暖,各类路边小吃也开始“回潮”,露天烧烤这种带着时令性的顽疾又开始冒头,产生的油烟、噪音及环境问题不仅给市民日常生活带来困扰,还影响市容市貌和空气质量。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市城管执法大队从夜市摊点作为市容治理切入点,全力提升夜间市容环境。
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城管执法大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执法车辆160余台次,共计巡检夜市摊点334家,对32家存在清洗台账不全、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液化气罐钢瓶不合格、软管不合格等问题进行督促,要求及时整改并回头看;取缔不规范、未入店经营,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露天烤烤摊点7个,对净化设备清洗不到位的门店,下发整改通知书30份,登记保存过期钢瓶1个;取缔乱设摊点位26处、暂扣电动三轮车8辆、暂扣烧烤炉具7架,发现并立行立改问题42处。
下一步,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将继续强化日常巡查、集中整治、相对值守工作模式,结合市民群众投诉热线,积极响应,针对投诉问题点位进行连续整治,全力以赴解决市民群众诉求,还广大市民一个舒适、健康、良好的生活环境。
普法时刻:
一、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处罚。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二、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处罚。
法律依据:违反了《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之规定。
处罚依据:《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非经营性的,没收烧烤工具,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经营性的,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邓州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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