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口口声声说政府欠他的保证金十年未还,一方则坚决不认可欠款。
因一笔3000万巨款引发的民告官从2017年开始,打了7年,彼此也纠缠了7年,但至今,这笔债务是否存在,仍是各说各话。
日前,辽宁鞍山市的一件陈年旧事被媒体披露出来后,在网上引发了热议。
2010年一位名叫亢树家的华侨商人,被鞍山市的招商政策吸引,2011年3月16日,他以竞得人的身份摘牌了鞍山市铁东区的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按亢树家的说法,当年,这块面积62036.2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他是以每平方米价格为1500元的价格摘牌。不过在支付土地出让金时,他却分两笔按照每平米2000元的价格,一共缴纳了1.2208亿元。
多出的3000多万,亢树家说,那是公园建设保证金。
原因是按照当时的协议,鞍山市政府承诺改善该地段周边环境以提升该项目周边住宅小区环境,由竞得方代政府建设营城子公园,代建费用由鞍山市财政局按程序支付。
也就是说,在亢树家的公司按时完成营城子公园建设后,亢树家所交的3000万公园建设保证金,鞍山市政府将予以退还。
但是,亢树家还没有来得及动工开建营城子公园,2015年2月,鞍山市城建局所属国有企业鞍山市修建公司作为发包人,就将公园的建设权交于了另外两家公司。
按理说,既然公园建设被政府“转嫁”给了他人,合同未如约履行,那么亢树家先前缴纳的3000多万公园建设保证金理应退还。
但让亢树家想不到的是,当他索要这3000万的保证金时,当地政府不认账了。
鞍山市政府称,市政府并未与亢树家签订任何营城子公园的建设协议,也没有给过其任何行政承诺。而亢树家与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当初签订土地出让协议价就是2000元/平方米,1.2208亿元为亢树家应全额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存在返还问题。
面对政府这种态度,为了证实自己所言属实,亢树家提供了多份政府文件、会议纪要、官员的证人证言。
尽管这些证物证言均显示之前缴纳的以2000元/平方米的出让金,有500元/平方米是用于建设营城子公园的保证金。但遗憾的是,从2017年开始,尽管亢树家先后将将鞍山市政府、铁东区政府、鞍山市自然资源局诉至鞍山市中院,辽宁省高院,但均以败诉告终。
这就是发生于十年前辽宁鞍山的那场旧事。
3000多万元,究竟是鞍山市政府欠亢树家的公园建设保证金,还是亢树家就是以2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摘牌的土地出让金,似乎陷入了各说各有理的“罗生门”。
2023年,不服判决的亢树家向辽宁省检察院提出检察监督申请,2023年10月8日,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院受理了亢树家的检察监督申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亢树家的遭遇经媒体披露后,网友纷纷热议,许多人都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而对如今已6旬的华侨亢树家来说,似乎回鞍山投资,是他这辈子犯的最大错误之一。
其实,这桩看似陷入罗生门的纠纷,说一千道一万,都是钱惹的祸。当地政府欠亢树家的保证金,从新闻披露的各种证物证言上看基本上不存在太大争议,但为什么鞍山市政府不想还钱,还想赖账呢?
我认为,可能有两点。
一是新官不理旧账。这种现象比较普遍。招商引资洽谈阶段,承诺的天花乱坠,先把企业“勾”住;当企业上钩后,之前招商引资的官员或已调离或已退休,而政府之前的承诺就得不到兑现。
另一点可能就是政府没钱了。众所周知的原因,近年来,各地财政持续吃紧,不要说以前的债务难以清偿,就是现在做点新的项目都畏手畏脚,恨不得一分钱掰开两半花。也因此,各地都纷纷勒紧裤带要做过紧日子的打算。以前财政没钱还对债权人采取个拖字诀,而现在很多地方干脆就不认账了,更有甚者,直接强逼你以刑化债。
不解决问题,解决提问题的人,这应该是当下的一大特点。
针对亢树家的事来说,无论是当地先招商引资后解磨杀驴,还是怪他违背了穷不走亲富不返乡的俗语。
总而言之一句话,折腾来折腾去,折腾的其实是政府的公信力,折腾的是群众的血汗钱。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