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12日消息,佛山市尚品荟百货有限公司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被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罚款5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尚品荟百货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经过进行详述。
佛山市尚品荟百货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规行为。处罚内容为:一、没收违法所得26元4角(¥26.4);二、没收涉案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批(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编号:C2100855);三、罚款5000元(¥5000)。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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