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临街商铺破窗搭建扶梯,侵占业主公共空间业主不答应。”日前,安康市民王先生向华商报_二三里资讯反映称,他是城市风景业主,不久前小区外围门面房不知什么时候将面对小区内的窗户进行了改造,擅自架设扶梯进入小区,对此小区部分业主认为此举占用业主公共空间。
业主:小区外围门面房擅自架设扶梯,质疑搭建不合法侵犯业主权益
“这样的扶梯建设后,增加了社会人员随意进出的可能性,留下了安全隐患,而且容易给其他商户效仿,侵犯了小区业主的权益。但是物业、社区、城管都不管。”王先生说。
4月7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搭建扶梯的为一家火锅店,扶梯位置在小区一围墙墙角处,紧挨着的则是摩托车、电动车的车棚。扶梯则从二楼窗户上开凿后建的,走上去有两层防火门,打开后看到,两门之间的空间安装有消防设备。
租赁方:应消防部门要求营业场所超200平方米,需有两条应急消防通道因此搭建扶梯
据了解,租赁方在建设该楼体时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此举属于违建。但原设计并未设置应急消防通道,如果不搭建消防楼梯,则无法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自然也就无法营业。
整栋两层的商铺门面出租方郭女士说:“消防部门在检查中提出,超过20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必须配备2个应急消防通道,开发商在建设门面时只设置了一个门,根据消防要求就不满足营业条件,通过多方考量后,在门面楼紧挨墙角的位置破窗搭建了一处消防应急疏散通道也就是此处的铁制扶梯。既不影响他人通行,也不占用绿化带,同时按照要求设置了两个防火门。”
同时,她表示,对于业主的投诉她也向业主进行过解释,但没人能听进去。作为房东而言,开发商原设计就没有,因此她也是陷入比较尴尬的地步。
两违办:即使建扶梯是消防要求用于安全疏散,但未经规划审批就属违建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两违管控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一般严格意义来说是不行的,必须要规划审批的,他们在接到投诉后,去现场查看了,对各方火锅店和商铺业主也进行了了解,商铺业主表示做这个扶梯是为了消防安全,但目前也没有看到任何消防部门给的文件。
同时,他表示,餐饮作为公开场所,用餐高峰期人员比较多,面积超过一定规模必须要配备相应的消防通道,不过即使如此,搭建楼梯做消防通道也需要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否则就属于违章搭建。目前,他们也在核实中,如果该楼梯侵占业主公共面积,会上报给执法大队处理。但是如果确实因为消防需要所建,也需要社区、物业、业主代表一起来协商化解矛盾。
汉滨消防:对商户的消防情况不了解,没有下发过整改文件,还需现场核实
4月8日,记者来到位于兴安西路的汉滨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对城市风景小区门口火锅店的消防情况不了解,系统也未查到相关的消防整改,因为区域广、商铺多,很多商铺没有监管到,对于该商铺是否改过原有的消防通道,是否需要搭建楼梯作为消防通道,需要去现场进行核实。
记者手记:亟需相关部门实地查看,从服务利益相关方来化解矛盾
新闻事件中,小区业主投诉举报是因为事先未经业主同意,搭建消防扶梯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侵占了业主公共利益。搭建扶梯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不合理也不合法。
作为城管部门,根据城管执法部门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如果城管部门不处理,那么就是明显的行政不作为。作为审批部门,一方面租赁者、经营业者未提交材料进行申请,另一方面,即使提交申请如何办理也成了很繁琐的问题,而且如今此类情况比比皆是。作为消防部门,超过20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需具备两条消防应急通道,符合条件就可以营业,但是消防楼梯未批先建却属于违法建设,存在违法建设就必须拆除,拆除后却又不符合消防验收标准,不可以营业,这陷入了一个无解循环。然而这直接造成新设置的消防楼梯占用小区业主公共资源,矛盾由此而生。在此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积极从服务利益相关方,化解矛盾,服务好市民。(来源:华商报记者 陈永辉 编辑 汶威承 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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