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山东监管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编制虚假财务材料,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被罚款1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泰金罚决字〔2024〕5号)显示,2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行政处罚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财务材料行为,罚款11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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