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真探注意到,就在4月8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公布了《深圳市碧雅丽清洁服务有限公司“1·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大真探看到,2024年1月24日,深圳机场卫星厅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8.4万元。
调查组认定,深圳市碧雅丽清洁服务有限公司“1·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人员违规操作,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那么,这起事故的背后有哪些原因?又该如何避免呢?
下面,就是大真探的解析。
首先,请看事故相关单位:深圳市碧雅丽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单位。深圳市万物空港服务有限公司。
大真探看到,事故的发生日子是在2024年1月24日,碧雅丽公司组织4组人员进行清洗玻璃幕墙作业。
0时28分许,罗某根忽然从第四阶钢结构横梁上身体向后方倒下,坠落过程中颈部撞到第二阶钢结构横梁上,后滚落至地面,坠落高度4.24米。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罗某根由机场救护车送宝安区中心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专家组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在未采取防高处坠落的安全保护措施情况下,罗某根攀爬到涉事幕墙第四阶钢结构横梁上进行高处捆绑水平生命线作业时,其身体向后方倒下,坠落过程中颈部撞到涉事幕墙第二阶钢结构横梁上,后滚落至地面,造成本起事故。
此外,事故还有一些间接原因。碧雅丽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高处捆绑水平生命线时未做好防高处坠落措施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碧雅丽公司主要负责人林某宏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
同时,万物空港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黄某对深圳机场卫星厅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作为深圳机场卫星厅及配套设施高空保洁服务项目发包方,指派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巡查时,发现安全带无系挂点的安全问题,但未及时督促碧雅丽公司整改高处捆绑水平生命线时未做好防高处坠落措施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专家组建议,碧雅丽公司主要负责人林某宏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对本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碧雅丽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高处作业的风险辨识不到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应对本起事故负管理责任,建议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万物空港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黄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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