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发生在清朝嘉庆年间,福州渡鸡口有一户人家,因为锅里鸡肉被偷吃,引发的婆媳矛盾,差点酿成大错。
这户人家有三口人,寡母张氏,儿子姜文和新过门的媳妇郑玉娘。
姜文父亲是靠摆菜摊过日,自从父亲去世后,姜文继承父业,每天三更起,半夜睡,勤劳肯干,生意还不错。
郑玉娘嫁过门以后,蒸煮浆洗,守摊剔菜,里里外外的忙碌着,照顾丈夫,敬重婆婆,乡亲们都称赞她是一个贤惠的好媳妇。
可是婆婆张氏爱找媳妇茬,总想显示当婆婆的威严,而且还有一个怪癖:嗜赌如命。每天吃饱饭,就和左邻右舍玩四色牌,输了不愿走,赢了还想赢,常常赌到半夜三更,都说她是“四色迷”。
张氏年纪大些,这样天天熬夜玩牌,结果病倒在床。玉娘递茶送汤,让丈夫请来医生医治,医生告知并无大病,熬夜过多,神损体亏,买只乌肉鸡,加上当归炖服。
姜文急忙买来乌肉鸡和当归,交给玉娘,嘱咐几句就去贩菜了。玉娘炖上鸡汤,一边看着火一边给婆婆缝冬衣,这时听见婆婆又要去赌博,出来劝了几句,张氏认为玉娘管起婆婆来了,顿着脚走了。
玉娘无奈,等鸡汤炖好,就去河边洗衣服,洗完回家准备去叫婆婆回来喝鸡汤。只见张氏黑着脸进门,输了牌怪玉娘倒彩头,坐在那翘着二郎腿。
玉娘端来鸡汤,张氏白了玉娘一眼,说:“我儿子买的,我当然要吃!”
张氏用筷子夹起来一块是鸡爪,再夹是鸡翅,又夹是鸡骨头,恼火地嘀咕:“怎么连一块鸡胸,鸡腿都找不到。”
玉娘也犯疑,姜文回来,张氏借机挑事,怪玉娘偷吃鸡肉。姜文看看玉娘又看看母亲,张氏装模作样地哭起来,无奈之下,姜文只好骂玉娘几句,让玉娘给母亲赔不是。
玉娘委屈,说自己又没偷吃,为什么要赔不是呢。姜文见玉娘顶嘴,一时火起,打了一巴掌,见玉娘哭着跑回屋,心里也不是滋味,又哄着母亲,说再去买一只乌肉鸡回来。张氏看儿子和媳妇都走了,自觉没趣,又去邻居家聊天。
玉娘想着自己嫁过来,夫妻从没红过脸,今受冤屈,还被打一巴掌,越想越委屈,找了一根
绳子,悬梁自尽了。
隔壁厚厚奶家和姜家就一板之隔,一开始听见玉娘哭泣声,这会儿听不见了,贴着壁缝一看,玉娘上吊了。
厚厚冲过去劈开隔板,将玉娘救下,一时间左邻右舍都围过来,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正巧知县王绍兰到新乡报案回来,看见人群鼎沸,话声嘈杂,觉得新鲜,就要来断一断这偷吃案。
来到姜文家厅堂,拖过饭桌当公案,在厢房排开三班六役,准备断断家务事。
姜文一手拿着乌肉鸡,一手拿着酒和当归回来,听邻居说玉娘寻死,惊叫一声,酒瓶掉了,
乌鸡飞了,当归撒满地。
来到厅堂,张氏和玉娘坐在矮椅上,姜文跪下叩头认罪,又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王绍兰听后,问姜文有没有吃鸡肉,姜文说没有。又问玉娘炖鸡前后有谁进出,玉娘说无人进出,洗衣时也锁好门,家中钥匙三把,每人一把。
王绍兰问张氏,张氏说那就是给自己炖的鸡,哪里会偷吃。
真是清官难断家务,差役听了都在想这案子可难破了。
王绍兰不慌不忙,来到厨房没发现可疑,又命一个差役去买来两斤粉干,四两桐油,煮好以后,分成三碗端过来。
第一碗让姜文吃下,姜文吃后哇的一声翻肠倒肚呕吐出来,差役用小竹竿查看吐出来的东西,除了粉干,就是米粥糟菜,没有鸡肉。
又命玉娘吃一碗,玉娘见状,心中有数,坦然地吃完,也呕吐起来,吐出来的东西和姜文一样。
张氏乞求让儿子代吃,王绍兰说:“本官是来破鸡肉案的,不是来请客吃饭,怎么能叫你儿代吃呢!”
张氏理屈词穷,又怕当众出丑,只好供认自己趁媳妇外出洗衣服时,回家吃了七八块鸡肉,吃后怀疑媳妇也偷吃过,于是逼着儿子打骂媳妇。
王绍兰听了勃然大怒,因为自己偷吃,疑心媳妇,险些酿成命案,为了惩前毖后,掌嘴四十,说罢命差役们动刑。
玉娘跪下求情:“多蒙太爷明镜高悬,桐油煮粉干巧安排,如今事情已明,奴冤已伸,还望太爷高抬贵手,婆婆病体未愈怎能受刑,奴家愿代婆婆受责。”
姜文拦在玉娘前面,说是自己无端打骂玉娘才险些害她一命,愿代母亲受刑。
张氏看见儿子和媳妇这般,羞愧难当,大声叫道:“今事错在我身,当然该打我,不要你们替!”越说越激动,从兜里抓出一副四色牌,撕了粉碎,承诺从今以后再也不打牌了!
王绍兰笑起来,最后宣判:“姜张氏母子知过能改,善莫大焉,三人通通免打,望你们一家好好相处,和气致祥。”
故事到此结束了,姜家三人齐声道谢,乡亲们也都称赞王绍兰巧审鸡肉案,清官能判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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