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是 国际爱鸟日
关爱生灵 共享自然
保护生物多样性 和谐共享天地情
“吃麻雀可以治疗咳嗽。”
这样的方子你听说过吗?
患有支气管炎的张某就是信了这样的方子。
2023年3月25日,张某准备好要用的弹弓、钢珠、手电筒等工具后带着自己的好兄弟刘某和叔叔赵某一起前往石塘镇的一片小树林猎捕麻雀。
三人说好,刘某和张某一个负责用手电筒照鸟,一个负责用弹弓和钢珠弹射鸟类,中间两人交换,赵某就在一旁负责捡鸟。时间不长,工具齐全、分工明确的三个人就打到了44只鸟。三人正准备离开的时候,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
经鉴定,三人共猎捕麻雀、斑鸠等鸟类共计44只。其中有41只麻雀,1只山斑鸠,1只珠颈斑鸠,1只白头鹎,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44只鸟价值共计13200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张某、刘某和赵某都说:“不知道打麻雀违法。”已经64岁的赵某更是不解,曾经被列为“四害”的麻雀,怎么就成了国家保护动物呢?其实,早在2000年,麻雀就被列入国家二类保护动物。同时,麻雀也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近年来,关于禁止猎捕麻雀等“三有动物”的宣传并不少,但还是有很多人对此并不知晓。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某、刘某和赵某以食用为目的,在禁猎期内非法猎捕国家“三有”野生鸟类44只,价值13200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但涉案数额刚达立案标准,三人认罪认罚,自愿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能对三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吗?
根据《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猎捕的动机、目的、行为人自愿接受行政处罚、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等情节,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淮安区检察院随即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行政机关代表参加。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可以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但一定要对三人进行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案件办结后,该院将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三名犯罪嫌疑人也将承担13200元的赔偿金,用于生态修复。
检察官提醒
除了麻雀之外,我们常见的癞蛤蟆、青蛙、壁虎、蛇、野兔、黄鼠狼、斑鸠、刺猬等,也都属于“三有动物”。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或是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方法狩猎,就会构成犯罪。事实上,科学早已证实,野生动物和人工饲养的动物在营养价值上没有任何的区别。相反,一些野生动物宿主含有各种病毒,且几乎都没有经过检验检疫,一旦食用会对健康带来极大风险。
“远远地看一眼”,这就是我们与野生动物之间应有的距离,莫让“野味”变“牢味”。
来源:淮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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