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青年因为各种原因找不到对象,因而婚姻被耽搁,通过相亲的方式结交异性已是家常便饭,但相亲这条路上也会布满陷阱。
36岁的男青年小邸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因为相亲换来3年牢狱之灾,这是六年前发生的事,直到今年才终于等来正义。
六年前,30岁的小邸通过婚介所认识了一位女孩。
小邸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当时他还有一份体面的编制工作,在消防单位当驾驶员。
他和女方第一次见面后,双方感觉都比较满意,当晚小邸请女方和婚介所老板一起吃饭。
饭后,小邸开车带着女孩到县城北面的河边约会。不知道是不是两人都对彼此太满意了,情不自禁就在车上发生了关系。
约会结束后,小邸将女孩送回了婚介所。
他原以为自己的缘分就此开始了,没想到就在当晚,和女孩分别后还没多久,婚介所老板就打来电话,告知小邸女孩发生关系后又不愿意了,要小邸拿几万元当作赔偿。
男方家人说,第二天婚介所老板就带人上门,协商补偿金额,谈下来的是给女方2万,这事就算过去了。
但小邸认为他们发生关系时都是你情我愿的,怎么你事后说反悔就反悔了?
而且女孩回家后因为后悔和男方第一天见面就发生亲密关系,不愿意搭理男生,这让小邸更加生气。
2万元虽不是什么大数目,但他咽不下这口气,反认为女方有敲诈嫌疑,不愿意赔偿,于是三方就这么不欢而散。
但就在谈崩的当天中午,婚介所老板报警,因为女方控告男方强奸。
最终小邸获刑3年,但他坚持自己是清白的,双方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所以拒不认罪,拒不赔偿,即便认罪可以获得宽大处理,他宁愿不减刑,也不愿背上强奸犯的罪名。
这不只是钱的事,更是事关他尊严的大事。
小邸被实际羁押1096天,事件辗转来到2024年3月29日,案件居然迎来了反转。
小邸收到了来自唐山中院的道歉,并附上一份国家赔偿决定书,案子错判了,现在是来还他清白的。
由获罪3年改为无罪,但1096天牢已经坐了,所以唐山中院决定赔偿小邸57万余元。
拿到赔偿决定书后,小邸和家人基本满意,他说:“等拿到国家赔偿后,我想找个工作踏踏实实过日子。”
但正义还是来得太迟了,他想重新开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出狱后,原本消防单位的编制工作丢了,他就在一些中小学做军训服务工作,但后来学校知道他有案底,也把他劝退了,他只能去打零工,干体力活。
可见小邸的人生还是被毁了,对于毁掉的人生来说,57万补偿确实不算什么。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这个案子不是去年发生的那个“订婚强奸案”,两个案子有相似之处,但具体情况并不相同。
“订婚强奸案”发生在山西大同,有监控证据能证明女方确实被强迫,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现在男方还是上诉,等二审。
所以大家不要看错案子,骂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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