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苏州市医疗保障局作出苏医保罚字﹝2024﹞第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江苏官网载明:伪造医学文书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将泰州兴化患者张从山(身份证号:3*****************1,入院日期2023年4月13日)的心电图报告复制后伪造成泰州兴化患者姚桂凤(身份证号:3*****************7,入院日期2023年5月17日)的心电图报告,以其作为依据将姚桂凤以“冠心病心律失常型”主诊断收治入重症医学科并使用医保基金结算相关医疗费用(其中“气压治疗”项目收费未实施),姚桂凤个人未支付任何费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苏州蓝十字脑科医院在2023年4月至5月将王庆明等20名泰州兴化患者收治于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等科室住院治疗,期间通过降低入院指征收治患者入院、不合理使用维C注射液、香丹注射液、不合理开展CT、磁共振检查等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97816.56元,其中统筹基金152972.1元,医疗救助基金44844.4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罚款23.287116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江苏
苏州蓝十字脑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30日,法定代表人陈彬,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阳澄湖东路1号第2幢楼、第7幢楼。(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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