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美好生活
总会有一些撒欢放松的时候
但请不要
贪一时享乐
图一时侥幸
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
近日,科右中旗公安局曝光了3起酒驾案例
请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
切勿以身试法!
案例一:
酒驾司机佯装路人不料被查
3月1日23时许,科右中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哈日中队民警行驶至哈日诺尔收费站时,发现一辆白色皮卡车在看到警车后,驾驶人连忙将车停在角落,下车后更是“裹紧”衣服佯装路人。根据工作经验,民警察觉这名驾驶员可能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迅速上前询问,同时民警闻到该驾驶员身上有一股酒气,便对其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0mg/100ml。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温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5.3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二:
可惜!实习期酒驾被查,驾驶证还未“转正”就“下岗”
3月8日,科右中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夜查行动,对吉A****7号机动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焦某某满身酒气,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然而在进一步核查中,民警发现焦某某在2022年9月才考取驾驶证,事发时还处于实习期内,而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的,需依法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知道处理结果后,焦某某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追悔莫及。
案例三:
早晨喝酒+下午开车=禁驾半年
3月30日16时,科右中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内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阵阵酒气,便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询问得知,驾驶员白某早晨吃饭一时兴起喝了杯酒,原以为下午就没事了,便心存侥幸开车出门,没想到遇见交警检查,还被查出酒驾。面对处罚结果,白某后悔不已。
交警提示: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遵法守规。只有滴酒不沾,才能平安出行!
来源:平安兴安盟
编辑:冉冉
责编:十月
终审: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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