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024年3月28日下午,郯城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大队民警刘丰担任第一书记的村镇驻地重坊镇初级中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警结合学生上下学出行期间实际情况,结合本地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围绕学生行走、骑车、乘车等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强调佩戴安全头盔、系安全带的重要性,叮嘱学生们未满十六周岁不能骑电动车上路,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积极动员学生们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小手拉大手”模式传递给家长,呼吁大家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通过开展此次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有效提升了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守法意识,为保障学生健康安全成长、维护校园和谐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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