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稷山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在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道路交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视频部署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并就做好全县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县长、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滨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安全工作副职、公路(旅游)客运公司负责人、交警大队队委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崔红斌主持。
崔滨强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清当前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深刻汲取呼北高速“3·19”重大事故教训,时刻绷紧“防事故、保安全”这根弦,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崔滨要求,一是明确工作任务。紧盯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两率,强化驾驶人隐患清理;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强化重点车辆整治;紧盯108国道、稷峰街以及穿村过镇等事故多发路段,强化道路隐患整治;紧盯“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强化运输企业及场站整治;紧盯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强化三轮车违法整治;紧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整治;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全面提升群众交通安全出行意识。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按照《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交办,对于因整治不力、推诿扯皮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会上,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支伟通报分析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来源:稷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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