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为有效预防危险驾驶犯罪,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与法治意识,教育引导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3月28日上午,泗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巡回法庭“搬”进安盛驾校,公开开庭审理了四件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普法”的形式,为旁听的三十余名驾校学员上了一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挂好国徽、摆好桌椅,“现在开庭!”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四件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正式开庭。经法院审理认为,四件案件的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上述案件的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法对四名被告人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至三个月十五日不等刑罚,并处罚金。案件宣判后,四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庭审结束后,泗阳法院联合泗阳检察院共同开展“轻罪治理”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刚刚审理的案件,围绕危险驾驶的法律后果、刑事责任及相关道路安全法律知识等方面向驾校学员进行了普法宣传,提醒“准司机”们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下一步,泗阳法院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审判,通过把庭审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不断增强群众对庭审进基层的获得感,同时注重由办理个案向参与社会治理发展,最终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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