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佳节来临之际,总有一些地方想搞一点大动作。
3月25日,南通有关部门发布《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说是要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违反规定的,第一步没收,第二步处以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情上了热搜后,南通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强调:
“当地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推进这个事情,当然选择在清明时节这个时间点,确实容易引起老百姓的一些误解。”
哥们也是学过点法律的,实在是不知道扎个纸钱,能违反什么治安条例,翻遍刑法,更是找不到有关“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的罪。
所以说到这个“法”,我又不禁想到了一些好玩的事情。
我稍微严肃点说吧:
《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地级市下属部门所指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设立处罚。
而且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殡葬管理条例》里,也没有禁止制造销售冥币的规定。(条例里有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但冥币并不属于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南通的有关部门发这个文件,首先就涉嫌违法。
该负责人还说:
“老百姓有些议论,可能是没有吃透(文件)或者是我们没有解释明白,但和老百姓慎终追远是两回事,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是从市场行为强调禁止制造和销售,没有说(禁止)使用这个环节。”
按照到这个理论,似乎是在说,老百姓可以烧纸钱,但不许造纸钱和销售纸钱。
这又让人郁闷了,不造纸钱不卖纸钱,老百姓又怎么烧纸钱?
毕竟你自己动手造钱,也是“违规”的啊?
难不成要从外地“走私”过去不成?
所以我真希望负责人能进一步解释解释:
如何在禁止制造和销售的情况下,还能切实保障老百姓的纸钱使用?
但我估计是等不到什么后续解释了。
前两年,南通发生过一起外包城管哄抢甘蔗老人的事。
城管工作都能外包,涉事公司和当地的合作金额高达6000多万元,当时就给了我一个大大的震撼。
后来这事也不知道查到什么程度了。
据说,这次南通有关部门发的这个文件,是为了“防止封建迷信”,“提高精神文明建设”。
我也想问问,清明祭祖烧纸钱,怎么就和精神文明相抵触了。
是难道外包城管抢老人甘蔗,和精神文明就不抵触了?
“烧纸钱这个行为很迷信很危险,为了你好,所以我们提前帮你禁了它”。
这几乎是很多权力部门乱胡来的理由模板,即愚蠢又可笑。
不过,在这个事件中,南通的有关部门也遭受了重创——来自央媒的拷问:
不该以“封建迷信”为由简单粗暴禁止,不能为方便管理而顾此失彼,更不可一刀切。
自媒体批判批判,还能说是恶意曲解带节奏。
但央媒这一鞭子抽在身上,颜面基本是保不住了。
要是韩国人看到这条新闻,可能国际影响更大。
中国有句老话:“逢堵必输”。
老是想堵着别人的正常生计、生活,终究是要输的。
尤其是殡葬行业,招惹它容易沾染晦气,不是一般部门能惹得起的。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冥冥之中,定有反噬。
作为江苏的经济大市,南通近几年人口流失严重,人口老龄化严重。
说白了,年轻人越来越少了。
年轻人的生活追求,不光光是“文明城市”,还需要有精神依托。
这个依托,在一个机遇匮乏的时代,格外重要。
清明节给亲人烧个几千亿,怎么了?怕阴间通胀吗?
在外打工的年轻人,还有回家祭祖的动力吗?
你这个政策,等于是告诉年轻人:等你老了,连个给你烧纸钱的都没有……
好了,年轻更不想生了。
这是不是又触犯了另一条国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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