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乡党们看过来
杨凌将于3月27日起
在全区范围发放总价值85万元的
商超和餐饮电子消费券
一起来了解具体详情
01.
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7日-4月30日。
02.
使用范围
面向杨陵区辖区重点零售业、餐饮业等限额以上商贸经营单位。(具体名单见文末)
03.
投放平台
通过“建行生活”APP投放“即领即用”电子消费券。
04.
投放规模
共发放电子消费券25000张,其中商超20000张,餐饮5000张。价值85万元。商超消费券政府、企业和建行按照6:3:1的比例出资,餐饮按照5:4:1的比例出资。消费者结算时,企业向消费者抵减30元或50元的同时,建行将政府和建行补贴部分实时(或T+1日)打入商户账户。
05.
消费券投放、领取和使用
(一)消费券类别
消费券均为通用类券,具体规格如下。
商超30元券,单次消费满128元可用1张。
餐饮50元券,单次消费满240元可用1张。
(二)领取方式和领取规则
通过平台向在杨陵区人群发放消费券,每期消费券有效期最长14天。使用起止时间为从消费券发放之日(含当日)开始计算的第14日24:00前。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通过平台领取,每个账号每轮次可领取商超和餐饮消费券各1张。
(三)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
2.消费券不可储值,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转赠;参与商家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消费券领取后变相用于储值;若发现商家故意违反本条规则或者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商家严格遵守约定承诺事项,严禁违规核券。
4.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消费券不可再次使用。消费券的订单不能部分退款。
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
商户可以使用消费券
商超消费券参与商户名单(11户)
1.陕西阳光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杨凌民乐人人家商贸有限公司
3.杨凌好又多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新时代广场店)
4.杨凌好又多第五商贸有限公司(开皇店)
5.杨凌兴良友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17个门店)
6.杨凌世纪家乐商贸有限公司
7.杨凌多美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五胡路店)
8.杨凌福悦购物中心
9.杨凌昌龙商贸有限公司(易十购生活超市陈小寨店、易十购超市博学嘉苑店)
10.杨凌巨丰鲜之惠超市一分店(书香名邸西门店、南门店)
11.杨凌鲜多惠生活超市(五胡路店)
餐饮消费券参与商户名单(8户)
1.好德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2.小海湾烤肉
3.杨凌和悦假日酒店
4.杨凌义凡武功镇旗花面馆
5.鱼你在一起(万达商户)
6.杨凌山之城麻老三火锅店
7.杨凌山悦城火锅店
8.杨凌臻尚泉水鱼庄
来源:陕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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