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市场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分析报告
一、经营主体发展总体情况
(一)实有经营主体增(减)速情况。截至2024年3月24日,全旗经营主体(含分支机构)发展到44833户,同比增长16.36%。其中,企业11843户,个体工商户3087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117户,同比增速分别为17.62%、16.95%、5.06%。
(二)新设经营主体态势。截至2024年3月24日,全旗共新设经营主体1049户,同比降低30.58%。其中新设企业320户,个体工商户71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5户,同比减速分别为38.12%、27.73%、31.82%。
(三)经营主体净增量情况。从退出情况看,2024年累计注销经营主体695户,同比降低2.8%;其中注销企业125户,个体工商户5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5户。截至2024年3月24日,经营主体净增量354户,比同期净增量降低55.53%。
(四)千人拥有经营主体情况。截至2024年3月24日,全旗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24.56户,千人拥有企业32.9户,千人拥有个体户85.76户。
二、经营主体结构发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24日,全旗实有企业11843户,个体工商户30873户,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主体中占比近7成。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数量之比为38.36,较去年同期38.14有所提升。
三、行业发展总体情况
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存活率较高。从实有经营主体数量看,除采矿行业外,17个行业大类(不含其他类)均同比保持正增长。其中,建筑行业主体数量同比增速超29.6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速达29.21%,位列18个行业之首。
从新设退出比情况看,房地产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2个行业,每新设100户经营主体退出户数低于33户,行业主体存活率较高。
四、相关建议
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2024年第一季度,全旗市场主体发展基本保持“稳中有进”的总体态势,市场主体注销量有所降低;个体工商户占市场经营主体总量的68.86%,市场主体规模普遍偏小,集约化程度不高,由此,我们应该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汇集各部门力量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引导、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着力构建以规上企业、文化旅游业、先进制造业、房地产、建筑业为牵引,广大个体工商户为基础的市场主体协同发展态势,通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贴心支持服务,不断拉动消费,创造就业,推动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
供稿:李文华
编辑:秦嘉遥
校对:刘晓宇
审核:刁海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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