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胡仁巴
3月27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新疆推动内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了环境风险。截至目前,全疆共有11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试点单位,初步搭建起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实现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动态清零。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在日常管理中,机动车维修点、科研机构、实验室等产生的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废液等危险废物点多、面广、量小,容易出现贮存不规范、转移不及时、随意倾倒填埋等问题。
今年,新疆将在乌鲁木齐、喀什、霍尔果斯三个片区增加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试点单位,推动自贸试验区内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人民日报记者 胡仁巴)
审签:韩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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