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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2)冀0983执3470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杨长亮与被执行人赵春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赵春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杨长亮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转发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春华,男,1980年3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旧城镇闫隆村90号。
公民身份号码:132930198003280015。
执行依据:(2022)冀0983民初263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本金80000元及利息。
凡是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而使案件得以执行到位的,将从案件款拿出10000元作为悬赏金,优先支付给提供有效执行线索的举报人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采取强制措施后,申请执行人将支付5000元作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提供财产线索及被执行人下落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的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时限:十二个月(2024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17日)。
举报电话:13315786000(王法官)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时间。
二0二四年3月18日
来 源:黄骅法院
编 辑: 张博文、房越
审 核: 郑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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