郚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
进入春季以来,大风天气较多,全镇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及秸秆焚烧行为,切实管住野外火源,郚山镇决定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举报电话:4961001,13046475355。举报采取实名制,要如实提供姓名、电话、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的位置及简要情况。镇政府将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2.奖励标准:举报信息经镇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后,根据实际情况向举报者一次性奖励200元,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的,奖励500元-1000元,上不封顶。实行首报奖励制度,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以第一举报人为准。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实名举报第一署名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3.兑奖方式:举报奖励实行一事一奖励,举报经核查属实的,于3个工作日内联系举报人办理奖励领取手续。举报人接到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证件领取,逾期不来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举报时限:2024年3月22日至5月6日。
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参与,共同维护郚山镇森林资源和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郚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来源: 山水画廊五彩郚山
编辑:王军美
值班主任:李志丹
审核:王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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