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获悉,孙海棠等五户村民居住于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北安村,依靠土地谋生。然而,他们在守护土地的同时却遭受了严重损失和困境。
根据国家认定,孙海棠等五户村民作为土地确权经营使用者,承包了位于大庆路北侧原树脂厂后身、庆北路以西的一块土地,面积为32.12亩,承包期限为1984年至2027年。
然而在2015年,牡丹江市政府对爱民区北安村的集体土地进行了征收,并委托牡丹江城投公司负责这项项目的具体实施。城投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野蛮行事,导致持续了8年的漏水问题,使孙海棠等五户村民承包的32亩土地被水淹没,深度达1.5至2米。这种情况导致土地无法种植任何作物,23个菜窖、温室和大棚都被泡在水中,无法使用甚至进入。
城投公司的拆迁行为给北安村农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孙海棠等五户村民先后向自来水公司、城投公司和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然而问题被一再推卸,推诿长达8年之久。
令人愤慨的是,在8年的申诉过程中,城投公司竟然诬陷土地上存在非法建筑物,如猪舍和鸡舍。据知情人透露,这些土地被破坏仅仅是因为其紧邻征收项目。城投公司受政府委托进行拆迁工作,因此农户当场提出土地被破坏的问题或是事后不辞辛苦地向上级部门申诉,都没有得到任何实质的解决。
为何政府在8年时间里未能采取行动?是情况尚不明了?还是责权不清?农民们连续申诉和反映的结果如同泥牛入海,投诉的门好像很多,却都虚掩着;政府似乎乐意为农民服务,然而实际上却是纸上谈兵。
事实上,牡丹江市政府征收北安村集体土地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造成孙海棠等五户村民土地长期积水无法耕种的问题已经持续了8年之久,这已经无法容忍。
从责任的角度来看,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委托项目之初,政府有义务规范拆迁过程,避免损害农民的财产。同时,委托合同通常应明确拆建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损失的责任界定。然而政府并未提前说明这些问题,导致后续矛盾无法找到解决依据。
从义务的角度来看,城投公司既然造成了农民的损失,则有法定的赔偿义务。然而,城投公司却通过背靠政府的方式推卸法律责任,这也是这起长期悬而未决的纠纷的根本原因。
从担当的角度来看,牡丹江市政府征收了这片土地,实施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对原有的集体土地进行了改造,对后续发生的事故负有责任。
牡丹江市政府领导及相关官员,经过8年的调查研究,问题的具体责任人还没有查明吗?就是这么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吗?农民的祖祖辈辈依靠这片土地谋生,然而长达8年的水淹土埋,无法耕种,无法收获,变相将这些农民逼入绝境!
孙海棠等五户村民已经向天呼唤,地上的哀求却无人应声。无尽的辛酸泪早已流干,他们现在向社会诉求公正,请问谁来承担土地无法耕种的责任?谁来赔偿8年的经济损失?孙海棠等五户农民的生活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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