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崇明区委巡察组原组长、二级巡视员徐洪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徐洪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市原崇明县横沙乡乡长、崇明区委巡察组组长、崇明区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请托,单独或伙同他人,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承接工程项目、获得行政许可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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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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